研究

出版
香港政策研究所
作者
馮可強、熊永達
交通運輸
2018-10-04



香港政策研究所董事暨行政總監馮可強(左二)、香港運輸研究學會資深會員熊永達博士(右二)及研究團隊成員梁偉聰(左一)及陳文傑(右一)。


1. 研究目的

1.1 行政長官於 2017 年提出智慧城市倡議,而「智慧出行」是當中重要元素。 是次有關開放式道路收費 (下稱 ORT) 的研究,目的旨在支援落實「智慧出 行」概念。 


2. 研究方法

本研究通過三種方法進行,分別是: 

2.1 車輛通過收費點的統計分析,以了解駕駛人士在各道路收費點的使用模式 

2.2 文獻回顧以了解現行 ORT 系統 

2.3 一項意向調查,以確認本地道路使用者對現行 ORT 系統的期望與接受程度。 本研究共訪問 1,106 名駕駛人士,有效樣本為 974 人。 


3. 研究結果 

3.1 於 2016 及 2017 年,每年有大約 2.48 億架次1的車輛通過全港所研究的 9 個 道路收費點,全年數字保持平穩,只有夏季月份略為減少。巴士、小巴及的 士通過收費點的次數遠較私家車多,而停車付款及使用自動繳費的比例為 51%比 49%。其中,83%的巴士司機、98%的小巴司機,以及 70%的中、重型 貨車司機均使用「快易通」,使用該方式付款的的士司機則只有 5%。 

3.2 ORT 已在全球廣泛使用,是推動智慧出行的重要一環,主要優點包括: 

  3.2.1 駕駛人士節省停車付款的時間(特別是在非繁忙時段) 

  3.2.2 車輛減少切線行為,大大提升道路安全 

  3.2.3 需要用作收費廣場的土地大幅減少,可以釋放土地以滿足其他迫切需 要 

  3.2.4 停車及開車動作減少,有助減低燃料消耗及廢氣排放

3.3 現時亞洲、歐洲及美國使用的 ORT 採用三種主流技術,分別是專用短程通訊 技術(DSRC)、全球衛星導航系統(GNSS),以及自動車牌識別系統(ANPR)。本 研究檢視全球 20 個國家使用 ORT 系統的情況,鄰近亞洲國家包括中國、日 本、南韓、印度及新加坡均採用 DSRC/射頻識別(RFID)系統。其中 DSRC 及 GNSS 需要安裝車內裝置,其準確度高達 99%;自動車牌識別系統則無需安裝車內 裝置,準確度約為 90%。

3.4 大多數收費道路使用者(75%)同意香港應該採用 ORT。顯而易見,駕駛人士對 ORT 抱有很高期望,認為可有助他們減省轉線、排隊、停車及付款上的麻煩; 若同一套系統能擴展至其他收費設施,司機更無需應付不同的收費制度,令 生活變得更輕鬆。然而,受訪者均表達出下列憂慮(按重要性排列): 

  3.4.1 行政費 

  3.4.2 個人資料私隱 

  3.4.3 車內裝置的維修責任 

  3.4.4 方便程度

3.5 大多數駕駛人士(59.4%)屬意由運輸署負責處理個人資料。此外,大部分收費 道路使用者(58.4%)同意將現時由運輸署發出的實體車輛牌照更換成對應 ORT 系統的車內裝置(智能卡/標籤)。不論是信用卡或儲值卡形式,絕大多數 駕駛人士均歡迎無現金支付,其中又以儲值卡較受歡迎。

3.6 本地多年來使用的自動繳費系統是採用專用短程通訊技術、輔以自動車牌識 別系統進行道路收費,現時約有一半通過收費點的車輛擁有車內裝置,本地 用戶亦已熟悉有關技術。全球衛星導航系統則用於追蹤車輛,因而可滿足區 域性、時段性及距離性收費模式,甚至可進行車輛管理。然而,有關技術需 要通過互聯網進行即時數據傳輸,或會引起駕駛人士對額外收費的憂慮。基 於全球衛星導航系統可用於追蹤車輛,對駕駛人士、特別是私家車司機來說, 有可能較採用專用短程通訊技術,出現對個人私隱更大的憂慮。


4. 建議 

4.1 政府實施全港性 ORT 系統 

4.1.1 為推動行政長官於 2017 年「香港智慧城市藍圖」所制定的「智慧出 行」計劃,政府應實施全港性 ORT 系統,從而提高交通流動效率,提 升使用收費道路的便利程度,改善道路安全,及減少燃料消耗和廢氣 排放。假設有 50%車輛停車付款、每輛車必須停車一分鐘才能支付道 路收費,則 ORT 系統可節省每年 248,008,937 次交易2中 50%的時間, 總節省時間約為每年 1.24 億分鐘。以收費道路使用者的時間價值為每分鐘一港元計算,則每年約可節省 1.24 億港元。更多使用收費道路的 公共交通工具(小巴每日 14.9 次、巴士每日 7.9 次、的士每日 6.6 次), 將獲得更大的效益。

4.1.2 運輸署或受政府嚴格法規制度及合同條款所規管的政府指定營運商, 應在全港範圍內實施 ORT 系統,從而減輕收費公路使用者對行政費、 個人資料安全、車上裝置維修責任及使用 ORT 系統帶來的不便的關注。 因此,潛在營運商在照顧上述本地客戶所關注的各方面相關經驗尤其 重要。ORT 系統不應單單應用於收費道路上,更應擴展到支付其他交 通基建設施,如停車場等;其更廣泛應用的可行性應該要作進一步研究。


4.2 所採用的技術 

4.2.1 由於香港經常受到低能見度的惡劣天氣所影響,對採用自動車牌識別 技術(ANPR) 的 ORT 系統準確性(或捕捉率)會有限制,導致收費執行困 難,因此香港不應考慮採用。至於採用專用短程通訊技術(DSRC)、輔 以自動車牌識別技術(ANPR)的 ORT 系統則最具潛力,因為系統早已在 香港運作,並且與全球導航衛星系統(GNSS)相比,不會引發額外的個 人資料私隱和額外管理費用的問題。

4.2.2 為了加快實施全港性 ORT 系統,政府應該考慮將傳統實體車輛牌照升 級為智能卡/標籤格式,成為 ORT 系統的所需的車內裝置。牌照格式 轉換的可行性應作進一步研究。 

4.2.3 全球衛星導航系統(GNSS)技術的優勢在於其廣泛應用性,例如車輛管 理,區域性、時間性及距離性的道路收費。若要測試系統在香港的適 用性,政府應制定措施以減輕行政費用、個人資料處理、車內裝置維 修責任及對收費道路使用者所帶來的不便。


作者

馮可強先生
行政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