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專訪港法律專家陳澤銘 法治優勢配合國家大局

出版
法治研究中心
作者
陳澤銘
法律
2022-10-28

近日中共舉行二十大,為中國未來發展大局定調,亞洲週刊訪問香港政策研究所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陳澤銘,分析香港作為中國唯一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將能在一帶一路發展與知識產權交易中發揮難以取代的作用。

 

近日中共舉行二十大、香港第五屆特區政府首發施政報告。香港律師會透過亞洲週刊表示,香港法律界廣泛歡迎「長期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依法治港」,並稱「一國兩制的成功實施證明應該長期堅持此制度,沒有理由作出改變」、「二十大的報告重申促進香港長期穩定繁榮的制度」。同時,該會討論到法律界在香港堅持一國兩制的角色:「香港作為中國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將繼續扮演其獨特角色,連接東西方以及成為通往中國大陸的門戶。香港律師會將繼續守護法治,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及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

亞洲週刊就上述聲明向香港政策研究所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陳澤銘律師作較詳細訪問,針對香港法律界在中國國家未來大局之下,包括二十大、一帶一路、大灣區發展規劃以及科技強國的角色。

對於二十大,你有甚麼重點回應?

第一,關於會議上提到「長期堅持」一國兩制的問題,這在習近平主席於今年回歸廿五週年的時候亦同樣提過。作為一個法律工作者我認為這是十分重要,也是提供了香港穩定發展的基礎。它可以是意味著一國兩制在二零四七年以後也能「長期堅持」,這保障了一部分人對香港長期穩定發展的信心。

第二,關於在前年實施的國家安全法例。它解決了香港的國家安全風險,包括港獨、分裂國家暴力行為。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香港政府有責任自行定立國家安全法例,雖然我也聽說特區政府在今年不會立法,礙於複雜國際環境。但此條文早在一九九零年的時候就已經存在,並非甚麼新的東西。

在我與國際上其他法律工作者「以法論法」的溝通過程中也解釋過,國家安全法在世界上很多國家也存在,而非香港獨有。透過《基本法》第十八條引入《基本法》的「附件三」港區國安法也是必要、行之有效的機制。

用比較法的角度看,其他普通法法系包括歐美的國家絕大部分都有國家安全法,亦跟港區國安法或是二十三條內容差異不大。如在美國有關國家安全的法例超過十多條,涵蓋了港區國安法以及二十三條當中的罪行,其中有些還是可判死刑。

第三,二十大報告中強調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建設中國。香港作為全國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可發揮很大作用,並在全面依法治國建設過程中,扮演積極的角色。當然,中國內地行使的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治道路,與西方法治概念或有差異,但共通的是大家也是「以法規為基礎的社會」(rule based society)。特別在國際法的環境下,包括一些國際的法律組織或是中國外交部,都是堅持「以法規為基礎的社會」,並以此界定國與國之間的關係。而香港作為一個外向型城市、國際化的城市,在這方面有很正面的作用。

香港法律制度可以如何幫助國家建設?

在中國現代化以及與國際接軌的過程之中,香港有不可替代的角色,因為香港是中國之中唯一一個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這使到香港法律制度擁有國際化的特性。

普通法作為「判例法」,法院需要根據判案引申出來的原則辦事,而基本法第八十四條亦註明,在回歸以後,香港作為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原則上仍然可引用其他國家的法院案例,因此與其他司法管轄區仍然有很強聯繫。

這就是香港「法律國際化」的原因。即使是在回歸了以後,仍然有很多英國律師、大律師以至在終審法院當中外籍非常用法官的制度,其實就是當初在設計上,考慮到普通法的特性,仍然要與其他國家的司法制度保持聯繫以及互通。

這個聯繫就十分重要。世界上有三分之一的國家都是實行普通法,而普通法在英美等國中特別流行,因此與這些司法管轄區之間的聯繫其實就是在幫助香港國際化,而香港國際化則是幫中國走出去,甚至將外國的資金引進中國。

因此香港其實就是一個超級中介城市。所以,對於中國和西方國家不論是貿易上或是意識形態上的衝突,香港真的是可以扮演一個很重要的角色。在國家「十四五」規劃中也已經說明,希望香港可以繼續發展成為法律和爭議解決的中心。

你說香港作為法律和爭議解決中心,可以舉一些例子嗎?

香港作為一個法律及爭議解決中心對於一帶一路有很大作用,不單止在國際貿易爭端之間有所作用,甚至在跨境投資之中也非常有用。例如,若中國企業要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投資,當中就有超過二十個國家都是使用普通法,而香港作為中介城市,就算那個交易本身和香港沒有直接關係,但在法律方面香港仍能提供很大協助。如當他們簽一個合同時,我會鼓勵他們以香港的法治制度作為中國企業與當地企業之間合同的管轄法。因為萬一發生了法律爭端,他們可以來香港解決。這亦符合了國家對香港作為爭議解決中心的定位。

香港除了有國家支持的優勢之外,那些以前使用普通法的國家也因為理解香港的制度、加上香港法治聲譽不錯,更會選擇香港,因此在一帶一路中跨境貿易香港有很大作用。

大灣區規劃對香港法律界意義為何?

建設大灣區的國家計劃對香港意義非凡。香港的法律界早在一兩年前已經開始試行與大灣區法律交流,國務院亦公布了允許香港以及澳門的法律界,在考核後於大灣區九個城市取得執業資格並有限度執業,即除了刑事和行政法之外,絕大部分的民商事務都能處理。

這代表著一個普通的香港律師(一個普通法的律師),如我自己那樣同時有威爾斯執業資格,現在再加上大灣區的執業資格,就可以來我這裏獲得一個一站式的服務:同時提供中國內地、香港和國際的法律建議。以這個發展對鞏固香港作為一個國際法律中心是非常有利的。

香港法律界如何看待國家科技強國的發展方向?

科技強國、數字化既是世界也是中國的大趨勢,數字化的經濟是一個重要的發展,香港也必需要向這個方向發展,而香港政府過去也有提及支持,但是某程度上香港的法例是落後的,香港是跟不上時代的步伐,因此香港的法律亟需更新,尤其是在虛擬貨幣交易、限制以及註冊等方面法律。

而如果在這一方面做得好,就有如我前述假若香港能充分擔當國際法律與爭議解決中心地位,對於任何有關虛擬貨幣或是新經濟的爭端,香港亦都可發揮作用,甚至是打造成一個數字經濟的貿易中心。

其實在「十四五」規劃當中也有提到希望香港成為知識產權的交易中心,而知識產權最重要的是創新科技的版權與發明的註冊,而這一方面香港其實有很大的潛力,也是國家重點看重的範疇,如香港過往很多科技產業的發展當中,法律的配合也是十分之重要的,因此我亦期望香港在這一方面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